【售後服務】
花月嵐購物平台之消費者,可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,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的權益。但猶豫期並非試用期,請留意如商品已經拆封則無法進行退貨。您所退回的商品必須回復原狀(須回復至商品到貨時的原始狀態)並且保持完整包裝(包括商品包裝、內容物、發票),切勿缺漏任何配件或損毀原廠外盒。
請以本公司寄送商品給您時所使用的外包裝(紙箱或包裝袋),原封包裝後交付給前來取件的宅配公司;如果本公司或特約廠商寄送商品給您時所使用的外包裝(紙箱或包裝袋)已經遺失,請您在商品原廠外盒之外,再以其他適當的包裝盒進行包裝,切勿任由宅配單直接粘貼在商品原廠外盒上或書寫文字。
提醒您,商品外盒包裝都屬於商品的一部分,若有遺失、毀損或缺件,則無法進行退貨之申請,也可能依照損毀程度扣除為回復原狀所必要的費用。
待我們收到退貨商品及發票,並經內部檢驗確認退貨商品無缺件、損毀、拆封後,我們將進行商品退貨程序,並盡速處理退款事宜。且您同意本公司得代您處理發票或折讓單等相關法令所要求之單據,以利本公司為您辦理退款。
本公司收到您所提出的申請後,若經確認無誤,將依消費者保護法之相關規定,若您當初是使用ATM轉帳付款(ATM虛擬帳號、WebATM);我們將透過銀行轉帳或匯款方式退還商品貨款,並於退款金額中扣除手續費(依訂單金額,手續費約為10-30元)。
※信用卡相關退款流程,會依據個人信用卡公司結帳日與繳款日不同,可能會有必須先繳納信用卡款項後才收到我們退款之情形發生,詳情請洽發卡銀行。
【以下情況本公司無法接受退貨】
①. 商品已拆封使用,或人為因素而產生的破壞,如:污損、故障、損毀、磨損、擦傷、刮傷、髒污等。
②. 外包裝紙盒輕微的摺痕,不影響商品本身品質。
③. 退貨商品包裝破損不完整,或發票、配件不齊者。
④. 惡意或大量退貨。
⑤. 因個人因素申請退貨,若再次訂購相同商品,則無法要求再次退貨。
⑥. 超過七天商品鑑賞期。